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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5年4月14日发布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中关于套期会计规定的修订稿,规定如果参与交易的主体是以非功能货币记录,并且外汇风险影响合并财务报表,则允许将很可能的集团内部预计交易产生的外汇风险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被认定为可套期项目。此修订稿消除了2003年12月由于修订IAS39所造成的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差异,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在风险管理实务中,主体通常将集团内部预计交易产生的外汇风险认定为可套期项目。此举也将IAS39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中对外汇的规定相统一。 |  | 这份修订稿详细说明了依照IAS39中关于套期会计的规定,如果集团内部预计交易的套期符合套期会计,可以将损益按照同一期间或在套期交易产生的外汇风险影响合并损益的期间内直接确认为权益。这份修订稿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并鼓励尽早采用此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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